日前學苑即時新聞報導開發手機應用程式的撥款通過後,網上留言一面倒反對開發。本報綜合網上及同學間的反對及質疑如下:

功能不太吸引 沒有使用誘因
同學認為現時程式的功能不太吸引,覺得以有足夠途徑和平台取得想要的資訊,即使下載了亦很大機會會移除程式,節省手機儲存空間。不少同學表示除非程式方便他們預約校園內各項設施,或與現時學校內其他電子服務整合為一個程式,否則不見得程式有多大用處。

改善網站即可 無須開發手機程式
同學表示,報導中所提及的功能主要為發送資訊,認為用其他簡單便宜的方式便可以取代,如改善現時學生會網站,而無須特意發展手機程式。

不滿強行上馬
學苑報導指,「張亦以興建房屋作比喻研發手機應用程式一事,稱必須待房屋建好後才能真正知道好壞,現時應集中討論如何建好房屋,並指基於通漲,待至未來再研發手機應用程式的價格必然更高。」不少同學認為此舉與香港政府強行要求撥款通過各項大白象工程的原因無異,根本未有說明計劃有何好處,只強調造價將會上升,認為解釋不能接受。

認為可交與同學試辦
有部分同學不滿學生會*不*考慮先給予機會同學嘗試設計及撰寫程式,而聘請私人公司,一來需要花費巨額資金,二來認為是不信任同學能力。

諮詢不足
大部分同學都表示聽過有關手機應用程式的開發計劃,卻從未曾見過相關計劃的諮詢文件及計劃詳情,亦不知道曾舉辦過諮詢環節,認為計劃諮詢不足。

更正:文中及圖中「有部分同學不滿學生會考慮先給予機會同學嘗試設計及撰寫程式」應為「有部分同學不滿學生會*不*考慮先給予機會同學嘗試設計及撰寫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