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回應以「多數贊成」通過取消議兩主修 「多數」定義未獲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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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今引述本報之「理學院院務委員會程序失當 議案否決變通過」一文,並向港大查詢是次投票程序失誤是否屬實。據立場新聞報導,港大發言人稱理學院院務委員會以「多數贊成」通過取消「天文」及「數學/物理」兩主修之議案。

惟據本報了解,是日會議上,在場會眾有討論表決機制,均同意以「在席過半贊成」作議案通過條件。因此據本報所得之表決結果,由於贊成人數未達在席過半數,因此議案應遭否決而非通過。有熟悉相關事務的同學表示,院務委員會甚少需要投票議決,因此在這次甚據爭議的議題上,因不熟悉表決程序而出錯並非不可能。

參考羅伯特議事規則 (Robert’s Rules of Order),一般情況下「多數贊成」(majority vote) 指贊成票數須多於投票人數一半,與是次會眾所同意之投票方式相近。有同學希望理學院院務委員公開解釋是次會議的投票準則及機制,向學生及教職員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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