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堂宿生會代表陳浩明認為學苑早前就他獲委任為時委會成員所作的報道,內容「不盡不實,對我亦都有唔公平嘅影響」,於是就此作回應,並要求學苑回應。學苑總編輯呂昊峻認為報道用詞合適,報道內容屬大家關注以至可能會有爭議的部分。

陳先引述學苑的使命,然後逐點抨擊學苑上周的報道。陳認為,該篇報道中的用字有誤導成分。他指學苑以「自詡」描述他「傾向」自由建制的立場並不正確,因「自詡」有「自誇」的意思。他又指最初的報道中亦曾指他崇拜田北辰,但可能最後被修改去掉。

陳又指,就關於他對「二十三條」的立場,學苑只提及「香港有責任確保國家安全及領土完整」的部分,但略去他認為立法前提是不能影響言論自由的部分。陳認為學苑在他長達兩至三分鐘的回應中只剪輯此一小段,忽略其他重要資訊,他質問學苑「傳媒道德標準去咗邊度」。他又指學苑以「放眼社會」為宗旨,質問學苑就今日反對逃犯條例的報道「去咗邊」。他續指「上個禮拜五嘅導報就算唔係fake news都係misleading news」,認為學苑的失實報道是濫用選民授予的權力,質問「道德標準去咗邊一度」。他又質疑,自己因此「misleading news」蒙受壓力,擔心將來若有同類事件,會否令其他人因憂慮政見「無限放大、針對」而不敢發表政見。陳指民主並非一言堂,而是代表多元同包容,並質問學苑的行為是否彰顯民主或言論自由,更要求學苑同學反思是否對社會造成負面影響。他要求學苑就此回應,並簡略說明其出版報道的程序。最後他希望學苑將來處事更加謹慎。

學苑總編呂昊峻回應,首先希望陳就剛才的質詢提出書面質詢。呂就事件簡單回應,指報道用詞由傳媒自行選取,認為陳同學可以認為用詞不中立,但反問「有邊一個字詞係會完全中立呢」,而學苑認為相關用詞合適。關於報道陳「二十三條」立場的部分,呂指陳確有該番言論,是大家關注以至可能會有爭議的部分,因此「有必要擺出來比大家討論」。

陳回應呂的回覆,認為問題並非引述內容錯誤,而是學苑在報道中有否盡責將事件的全部客觀及全面地呈現予同學,認為報導絕對有誤導成分。

署理會長曾提出規程問題,認為按正常評議會程序此發言應為於下次評議會質詢議程時處理,而非於其他討論事項議程內處理。評議會主席溫銘賢認為若陳的發言性質屬聲明,他會容許陳繼續發言,而陳亦可照樣提問,但學苑有權選擇是否回應。署理會長其後亦發言,引述評議會近年有關捍衛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的重要議案,希望評議員在未來討論中堅守兩條議案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