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部
學生會評議會今日(30日)開會討論早前會議違法違憲的指控,通過了可能是有史上第一次對自身的遺憾議案,並追認本屆所有在違憲情況下通過的決議。
由於本屆評議會一直沒有人出任評議會主席,故由第一次會議開始,已經透過委任署理主席維持運作。而在第一次會議委任第一位署理主席時,議案註明其任期至補選結束,其實已經違反5D條。
日前評議會耗時三小時,先後兩次否決主席人選後才選出現屆法律學會代表為該次會議主席。有前幹事發文炮轟,斥該次會議先後出現多次違規行為,認為整個會議應視為無效,並已就事件去信評議會要求開會處理。
學生會大樓房間UG205於學生會就職典禮後翌日一片狼藉,租用房間的幹事會沒有盡責清理,妨礙社會科學學會使用。幹事會於日前(24日)回應相關的書面提問,遭批評書面回覆不真誠,又予人推卸責任之感。幹事會會上承認有疏忽,對社會科學學會致歉,承諾以後會妥善清理。最終評議會決議對幹事會在此事上疏忽表示遺憾,亦要求幹事會向社會科學學會提交書面回覆和道歉。
本屆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一直冇主席,經評議員一番討論後,評議會每一次會議都臨時選出主席,任期由會議開始至下一會議召開為止。然而今屆評議會成員,議事魯莽滅裂,無視規程,更胡亂詮釋憲章,凡有識有行嘅歷屆評議會成員,無不睇到拍枱。我今日就要出炮,你不明白,就吊到你明白為止。
正如上次短評提到,個問題重點係究竟點樣運用個舖位先係最能夠「增進同學福祉」?依家呢間自我定位係「半福利商鋪」嘅USweet(我唔明呢個phrase係咩意思)究竟係咪最能夠增進同學福祉?呢個問題牽涉範疇包括同學需求、社會責任、學生會財政等等林林總總嘅問題,而幹事會、評議會依家要向同學提出佢地嘅見解同方案。
當學苑問究竟個鋪位係「學生會收入來源,抑或有向同學提供福利」,幹事會答「一方面,幹事會與租戶合作為同學提供福利;另一方面,他們亦有責任確保商户營運符合合約條款」。明明問緊係錢定「福利」,突然間答咩要「符合合約條款」,即係講緊交租囉。呢度個問題就有意思啦,就變成「福利」同「租金」對立嘅問題啦。
因武漢肺炎肆虐,大學宣布停課至三月二日,原定於二月舉行的週年大選將無法如期舉行。評議會於昨日(二日)的第十五次評議會緊急會議上議決不就原定大選安排重選,由選舉委員會(選委會)在復課後安排補選。
早前選委會已宣布無法如期舉行周年大選,評議會就此收到兩項投訴。由於其中一項為匿名投訴,另一項投訴沒有簽名,兩項投訴均不符選舉投訴的要求,評議會因而不受理此兩項投訴,只處理由選委會報告其違反選舉條例的問題。
就選委會的報告,評議會認為毋須就選委會無法如期安排投票作任何懲處。就是否安排重選,由於學生會憲章規定須於原選舉日後十四天內安排重選,仍在停課期間,評議會認為不是合適的安排,最終在無人贊成、十七票反對、無人棄權下否決重選安排。選委會主席梁浩朗指,原定選舉在選委會主席、評議會主席及選舉主任拒絕簽署下,正式結果為「選舉無效」,選委會因此將須在復課後安排補選。
席間有評議員曾提出修改學生會憲章以處理選舉安排,但有其他評議員指出時間上不可行而作罷。
編按:學苑即時新聞中有關選舉部分有誤,敬請留意。
張翔若要有任何說話要講,他在過去四個多月有無盡的場合和途經可以講;張翔若要有任何東西要做,他在過去四個多月有大量的資源和安排可以準備。正如林鄭月娥回應記者提問時講:"It is not a question of not responding, it is a question of not accepting those demands."